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

2019年9月,于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在济南市历城区某省道与赵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城区大队认定,于某无责任,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于某与赵某签订《事故处理协议书》,载明“于某收到事故处理赔偿金2000元,双方无异议,今后两清无责”。于某的车辆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保险,后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对于某的车辆损失进行了先行赔付,于某向保险公司转让了索赔权。后保险公司因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纠纷将赵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于某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之前,与赵某达成调解,于某收到赵某的赔偿金2000元后,表示双方“今后两清无责”,应认定于某明确放弃对赵某要求其他赔偿的权利。综上,保险公司要求赵某支付代偿赔偿金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济南市历城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一级法官张本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于某与赵某达成和解,放弃对赵某请求其他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相应的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于某进行了理赔,保险公司可以另案向于某主张返还理赔款的权利。

  部分被保险人缺乏相关法律意识,误认为发生交通事故达成和解并获取了肇事者的车损赔偿后,仍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部理赔。保险人代为求偿权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双重保障,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充分赔偿,但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付而获取过分收益。事故发生后,若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免除肇事者其他责任,则丧失请求保险公司理赔的权利。保险公司在不知和解协议的情况下作出的理赔,属于不当得利,被保险人应予返还。

最后:很明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还是要明白,既然于某既然已经同全责方赵某私了,也拿到赔偿,就不该再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保险公司不知道情下理赔,于某应予返还理赔款给凹陷公司。

那么这里还是要再次提醒下车主朋友哪些情况下不能“私了”?

这6种情况一定不能“私了”!

1、发生人员伤亡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在有伤亡的情况下,绝不能私下解决。一方面因为事故比较复杂,当事车主很难判断具体责任情况;另一方面报警是为了及时抢救伤者,将风险降到最低。

2、驾驶人涉嫌酒驾或药驾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这种情况下,私了不仅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涉事司机再次违法驾驶,后续出现违法事故的,还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3、驾驶人无有效证件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什么是有效证件?一是驾驶证在有效期内,二是驾驶证与准驾车型相符。如果驾驶人没有有效证件,就不能选择私了。而且无证驾驶属于保险免责条款范围,若为了省事选择私了,一旦对方违约,那么个人权利将得不到保障。

4、双方对事故有争议

发生交通事故后,若造成了财产损失,双方当事人对于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或对于事故成因有争议,这种情况很明显不适合私了。

5、致公共设施毁损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碰撞了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

要知道,公共设施不属于个人,不可能与个人和解。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车主可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6、和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五条规定,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应当按照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操作规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另外,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这种情况也不适合私 了。如果对方不想报警选择私了,那么就要注意了。车辆在无法移动的情况下,一般需要专业人士做车辆定损,因为一些暗伤无法用肉眼看见,如果选择私了,吃亏的很可能是自己。

总的来说,交通事故后能不能私了?需要注意这三点: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对公共设施、建筑物造成破坏;双方车辆损失在10000元以下(每个城市有所区别,具体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后处理)的;双方对事故原因及责任划分无争议,证照、保险齐全,可以选择私了。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出尔反尔”,随意反悔。但若“私了”之后检查发现伤势较重,存在重大误判的,可协商撤销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撤销后,可能会出现更多的赔偿。一般保险公司都规定,事故之后48小时内如果不报案,则不立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及时上报保险公司,冒然“私了”,后续赔偿就得自掏腰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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