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中的“代位求偿“会影响第二年车险保费吗?
发生事故后,如果对方搞失踪,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各种不配合,导致保险理赔没办法进行,该怎么办?相信生活中有很多车主也遇见过类似的情况,不懂的车友们也是很头大,起诉到法院很不划算太浪费时间。其实我们可以用代位求偿这一捷径,让你省心不少哦!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最近,小编的朋友俊兄的一个奔驰车被对方一辆雪佛兰追尾,对方全责,俊兄是无责方,就是简单的两车事故,没有人伤。交警出具事故单后,发现对方车子保险还是分开两家保险公司保的,商业险是中华联合的,交强险是人保的,保险公司给奔驰定了2700元损失后,全责方开始就这样那样的不配合,本来一个很简单的车损事故,走个保险很简单,交强险赔个2000,剩余700愿意私了也可以的,这样对方商业险不走保险,来年保费也不会上浮,但是小编在帮忙沟通后发现对方交强险居然还没去报案,保险公司也给了建议,无责方先去自己保险公司理赔,然后无责方保险公司向全责方代为追偿,这就是代位求偿(有的也成为代为追偿)。
什么是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简单地说,就是投保车损险后,发生事故后,责任方迟迟不肯赔钱,你就可以把你向对方的追偿权转交给你的保险公司,让你的保险公司直接把钱给你,剩下的保险公司为你解决。
代位求偿的必备条件
◆必须投保了车损险,并且该事故在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内。
◆事故责任明确,对方没赔偿,并且不放弃向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先赔自己。
示范条款规定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第十八条规定:
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本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方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进行赔偿时,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方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未赔偿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赔款。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先行赔付的,保险人向第三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代位求偿在理赔时需要提供什么单证
1、需要面签《“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如果是单位的话,要在申请书上上加盖公章。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复印件;同时,应尽量争取获得责任对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和责任对方的保险单复印件等材料;如果无法获得对方材料的,应至少提供责任对方姓名、责任对方车牌号、联系方式、承保公司等信息。(扫描件、复印件、拍照件都可以的)
3、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非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明。
4、损失情况证明材料:查勘报告、现场照片及损失项目照片、损失情况确认书;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及维修工料明细单原件。
5、被保险人应亲自填写并签属《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如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盖单位公章)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单证作仅为参考,具体以实际保险公司要求的为准。
代位求偿并非万能
1、“代位求偿”只适用于车损险,不包括人伤
据业内人士介绍,并非所有的险种都可以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这一权利通常只适用于财产险,其实就是车险中的车损险。涉及人员伤亡的不能“代位求偿”。
2、“代位求偿”只适用于有第三者的情况
注意了,如果你的车被别的车撞了,保险公司可以“代位求偿”,先赔付再向第三者索赔。可如果你的车放在大树下被掉下来的树枝砸了,或者不知被哪位“熊孩子”划了,保险公司可不会傻傻地“代位求偿”,因为即使赔了,也无法去找第三者追偿。
代位求偿 会影响次年保费吗
机动车商业车险费改已经在2017年全国范围内推行。对方全责的车损事故,非肇事方申请代位求偿不算出险,也不影响第二年的保费,我们可以放心用!但是如果你有责任(无责之外,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的都属于有责范畴)的话,那就肯定会影响来年保费了。
之前小编经历10几年前保险理赔的那个阶段,代位追偿是要算作客户的商业险出险记录的,影响其第二年车险保费,不过现在已今非昔比,车险经历里多次的改革,已经让更多的车主收益,保费的越来越优惠让更多的车主了解到理赔势必影响其第二年保费的上浮,所以小额事故可能私了更划算,不过责任明确是无责的,对方不肯配合情况下形式代位求偿都不作为出险理赔记录的,同样不会影响第二年车险的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