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业务基础: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破坏交通工具罪
车辆保险中经常遇到交通事故的处理,根据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有些只是经济赔偿即可,有些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关的罪名有“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前两种罪名并不互相排斥,很有可能一次事故触犯两条罪行,按其中较重的一种处罚,不叠加。但同时犯其他罪名的可能要叠加。
为了在日常用车中、服务客户中能够更好的了解有关的知识,今天把有关的这三项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列明一下,留存备用。
一、交通肇事罪
交通工具:不限。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全责或主责;
2)死亡3人以上负同等责任以上;
3)造成财产损失无力赔偿30万以上,全责或主责;
4)酒后(20-80毫升/ml)吸毒后驾车导致1人以上重伤全责或主责;
5)无证驾驶导致1人以上重伤全责或主责;
6)明知车辆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而驾驶造成1人以上重伤全责或主责;
7)明知无牌证或已报废而驾驶造成1人以上重伤全责或主责;
8)严重超载造成1人以上重伤全责或主责;
9)肇事逃逸造成1人以上重伤全责或主责。
肇事后带伤者火速前往医院救治最后只有轻伤或者治愈的,或者以上事故中次责的,仅仅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和经济赔偿,不负刑事责任,不算犯罪。
所以,亲们,大事故千万别随便认全责主责同等责任神马的,对方如果是豪车或者撞个昂贵物品,你给不出那30万以上,一不小心可就进去了。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犯了交通肇事罪,按刑法处罚:
基本刑罚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逃逸的判3-7年;
交通肇事逃逸不救致人死亡的7年以上,(逃跑途中撞他人是另外的罪)。
肇事后带伤者隐藏或遗弃或拖延致人死亡的是故意杀人罪;
肇事后带伤者隐藏或遗弃或拖延致人严重残疾的是故意伤害罪;
肇事后以为伤者死亡而扔掉“尸体”结果致死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不算),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险驾驶行为,包括: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高速/超速/随意追逐超越/频繁变线并线/近距离驶入他车之前;
2)醉酒驾驶:在道路上驾车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毫升以上;(非道路不算);
3)开校车或从事旅客运输(黑车也算,货运不算)时严重超员超速;
4)违反化学危险品运输规定危及公共安全。
以上行为不管有没有事故结果都有罪,单独有以上行为的,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造成后果或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同时成立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按二者较重的,与其他罪的按数罪并罚。
三、破坏交通工具罪
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含拖拉机)、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不指向具体的某人(有目标的为故意伤害或者杀人)。
2)交通工具正在使用、已经交付使用、不需要再检修便可使用。
3)实施了破坏行为(偷窃主要零部件也算)。
4)足以使得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
没有严重后果的,故意的判3-10年。过失的3年以下或拘役。
有严重后果的,故意的判10年以上、无期、死刑。过失的3-7年。
以上内容如有错漏,以我国刑法及刑法修正案或司法解释为准,今天就分享到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