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团意险与建工一切险有什么区别?
建筑工地环境复杂,员工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常见的有高处作业风险、坍塌风险、机械设备风险、物体打击风险、化学品和危险物质风险、电击和火灾风险、不安全的工作环境,还有员工身体劳累和过度劳动风险等。为了抵御风险,不少建筑企业会选择建工团意险和建工一切险。那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1. 定义建工团意险,是一种面向建筑施工人员(包含管理者)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其目的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中发生意外伤害后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建工一切险,是面向工程项目的企业主、承包商等,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 保障对象建工团意险,属于人身保险,施工人员直接受益。建工一切险,受益人包括业主,总包商,分包商,和工程密切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等。
3. 责任范围建工团意险,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身故或伤残。
基础责任与普通团意险基本一致,身故、伤残保险金,附加意外伤害医疗,建工团意险可以不记名投保,不需提供具体的被保险人名单,解决工程人员流动性大,不固定的问题。建工一切险,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物质损失:洪水、地震、暴风雨、山崩、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爆炸、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火灾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过失、恶意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三者责任: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保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还可承担业主或承包商依法承担的、由建筑作业所造成的对第三者财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的赔偿。
建工团意险理赔案例:某建筑公司为其承建的一处住宅小区投保建工险,保费按照建筑面积15000平米进行核算,为11、12、13幢楼,意外身故保额为50万元,意外医疗3万元。某日该单位报案称被保险人李某为该工地工人,于某日在工地12号楼6楼外墙施工时不慎坠落摔伤,经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尸体目前存放在当地殡仪馆。调查结论:这起事故的死者为建筑工地施工人员,且出险的地点在承保的12号楼范围内,属于保险责任保证范围内,保险公司赔偿50万身故保险金。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案例: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城市公路改造工程,合同工期18个月,合同造价8000万,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具体方案如下:1、物质损失8000万,特种风险(地震、海啸、洪水、暴风、暴雨)赔偿限额6400万,2、第三者责任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每人每次赔偿限额30万,保费合计12万元。免赔设置为,物质损失部分,特种风险免赔100万或损失金额的20%,其他风险,免赔2万或损失金额的10%;第三者责任部分,财产损失免赔1000或损失金额的10%,人身伤亡无免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