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动手了!五部门封杀这类”冒牌车险”,车主们千万别再上当!
“说是比保险便宜一半,出事了却找不到人赔钱!”
“买的时候完全不清楚保险和‘统筹’有啥区别!业务员说这么买便宜,出事也能赔。”
近两年,关于“车辆统筹”冒充保险的报道屡见报端。
“车服”和“车险”、“保障单”和“保险单”,虽都是一字之差,然而对于车主来说,却有天壤之别。
财险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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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市面上有超过2000家公司名为“统筹”,这些公司不具备商业保险的经营资质,也不是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但却在变相销售违规保险,其中潜藏着诸多风险。
这些打着“统筹”旗号的机构,刻意把自己包装成平价车险的替代品,实则既没有正规保险的经营资质,也缺乏基本的赔付能力,背后藏着不小的风险。
市场苦统筹久矣,如今,监管终于出手了!7月2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等五部门联手亮剑,发布《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这场持续多年的“伪保险”骗局画上休止符。
一是限制统筹险的开展范围:明确交通安全统筹是以交通运输企业为发起主体,面向企业自有车辆开展的非经营性行业互助行为,任何机构不得面向不特定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
二是规范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企业、个体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机动车统筹”“机动车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统筹”等内容,从注册源头切断假冒保险的生存土壤。
三是资金管理要求:交通运输企业面向自有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的,需开立统筹资金专用账户,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统筹资金规范使用、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对于经营范围中已包含上述内容的企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督促其及时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如此一来,直接切断了“统筹险”的灰色产业链,明确只有交通运输企业可为自有车辆开展内部互助,禁止任何机构面向社会车辆推广。
此前超2000多家“统筹公司”中,超90%为无运输资质的皮包公司,通过注册“撞脸”知名险企混淆视听,新规实施后此类公司将面临强制更名或注销。
要求企业开设专用账户并接受监督,直击统筹公司“资金池”乱象。此前多数统筹公司注册资本不足百万,却承接高额赔付责任,一旦出险便挪用新用户缴费垫付旧账,最终资金链断裂跑路。
此外,对于保险机构,《通知》要求,公安机关要会同各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职责严厉打击假借交通安全统筹名义实施的各类犯罪行为。
各金融监管局要进一步规范治理保险中介市场,严厉打击销售误导等违规行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不得与从事机动车统筹、机动车安全互助等业务经营的非金融持牌机构进行任何合作。
鼓励保险企业与行业协会、运输企业等深化合作,积极参与营运车辆主动安防、视频监控,以及运输企业人员培训、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紧急救援、纠纷调解等事前事中风险防范工作,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水平,打造风险减量新模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职责强化指导。
在宣传引导方面,《通知》提到,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各金融监管局、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群发短信、新媒体推介等渠道,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加油站等场所经常性发布风险提示,宣传交通安全统筹的非经营性定位;
督促相关主体不得将机动车统筹、机动车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统筹等宣传为保险,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货车司机、出租汽车司机(含网约车司机,下同)等提高防范意识,有效甄别非法经营与交通安全统筹、商业保险等的区别,避免上当受骗。
事实上,针对此类业务的风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于去年年底发布了《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等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不是保险业务,相关权益无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得到保障。
此类业务经营者不是持牌保险机构,相关业务缺乏严格的偿付能力、准备金、消费者保护等监管约束,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跑路”等现象。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或无法足额获得赔偿的风险。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购买保险时务必选择具备保险业务经营资质的正规保险公司投保商业险,切勿因贪图便宜而选择非正规机构的相关产品,以免在事故发生时无法正常理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