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续保,这四项险足以,之法保险强制项——交强险!

交强险是车险中具有强制性、基础性等特点,以下是具体介绍:

(1)强制购买: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即:所有在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要投保的,没有按规定购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将处以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并补买交强险。

(2)保障对象与范围:主要保障交通事故中的第三方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无责方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药费、诊疗费、车辆维修费用以及其他需要赔偿的财产损失等。

(3)赔偿限额:目前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4)保费标准:保费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6座以下新车一年950元,6座以上1100元。若投保期间未出事故,来年续保时保费可下浮(下浮比例各地区略有不同),部分地区最多可下浮35%;若遇到频繁发生事故的,保费则会上浮。

最后,交强险是强制购买,没有选择性,只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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