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算工伤吗?哪些保险可以赔?
工地、钢结构、光伏、外墙清洗等行业,需要临时工来应对用工需求已成常态。
作为老板,了解并为临时工购买合适的保险,不仅能减少企业的风险,还能保障员工的权益。那么问题来了,没有劳动合同和纸质协议,临时工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吗?工作期间受伤了属于工伤吗?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吗?
相关案例小张经常到某木材加工厂工作,且多数为临时任务,和木材厂也没有牵动过劳动合同,经常是干一段时间完成工作后领工资走人,木材厂也没有给临时工小张购买过社保。某天,小张在工作时意外受伤并被送医治疗,木材厂为小张支付了医疗费。之后,小张向木材厂申请工伤被拒绝,随后向当地劳动与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与工厂之间的劳动关系。木材加工厂不认为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给出理由:小张只是临时顶班,工作内容不固定,对其没有严格的考勤制度要求,只记录工时,工作到期完成任务结清工资就走,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对此,仲裁委员会不认可,最终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给出以下理由:1. 加工厂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工主体。2. 小张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均由工厂安排,其劳动资料和工具也由工厂提供。3. 虽然没有严格的考勤制度,但小张工作时受工厂的监督和管理。4. 小张虽然是临时顶班,但工作时间的持续性取决于工厂业务量是否稳定,故双方之间存在较为持续稳定的人身依附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要求劳动者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完成劳动行为提供条件,包括生产场所、机器设施、劳动工具等”,间接证明了小张和工厂之间属于以完成移动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关系。既然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小张工作期间意外受伤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又因为工厂未为其购买社保,因此由工厂承担小张的工伤保险待遇。这也告诫我们用人单位,不要因为是临时工就心存侥幸,为了省成本而忽略给员工购买社保,否则遭遇工伤意外事故时就只能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了。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配置雇主责任保险来转嫁风险,对于临时中这种用工形式进行安全保障,减少工伤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赔偿负担。
1.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合同的规定(1)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2、什么情况下符合以上2种劳动合同情况?(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开发软件系统。(2)以项目承包的形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如加工木材。(3)因季节的原因用工的劳动合同;如秋收雇佣工人。(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看出,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本质上仍然是劳动关系,不因其时间短具有临时性而改变性质,即使没签订劳动合同也能认定劳动关系。
临时工应该购买哪些保险1、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保险之一。它能够在工人发生工伤事故时提供医疗费用、伤残补助等保障。但是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其赔偿范围并不能覆盖雇主的全部赔偿责任,在发生工伤的情况下,雇主还是要承担大部分损失赔偿责任。所以即使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也建议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尤其是建筑、物流等行业,员工流动性非常大,长则一年半载,短则三两个月就可能换人,如果全部缴纳工伤保险确实有困难。2、雇主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主要是为企业在雇员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相比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的覆盖范围更广,可以包括因为工作原因引起的各种意外伤害。在高风险行业,雇主责任险的作用尤为重要,因为雇主责任险可以转移企业雇主的事故赔偿责任风险,主要保障的是雇主的利益,比较注重风险的嫁接,企业如果担心员工工伤事件,在选择险种上更应有所侧重。3、团体意外险团体意外险适合大规模的员工团体购买,它通常包括意外伤害、死亡和残疾等基本保障,保费相对较低,保障全面。对于建筑工地上的流动人员来说,团体意外险是一种非常合适的选择,因为它能够为工人们提供全面的意外伤害保障,且投保和理赔过程相对简单。别看这种保险便宜,但往往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大作用。
